转载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王晓飞
参加私立学校组织的赴美国留学项目,缴纳33万元学费吃不饱、住不好,学生小刘(化名)因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提前回国。随后,小刘等4名学生将北京市私立树人·瑞贝学校(以下简称树人学校)诉至法院。昨天,市三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树人学校被判退还4名学生部分赴美学费并支付误机赔偿金。
小刘起诉称,2015年4月,身为初二学生的他报名参加了北京市私立树人学校组织的赴美留学短期项目,并缴纳了一学年的学费共33万元。小刘等学生反映,在美期间他们经常吃不饱,甚至每餐一个鸡蛋都保证不了,牛奶还限量给。学校擅自更换赴美老师且不许学生将此情况告诉家长。“校方提供的伙食标准仅为每天3.33美元,无法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学生表示。
小刘家长认为,该校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侵权,故以孩子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该校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返还留美学费、退还学费以及误机赔偿金。
庭审时,树人学校表示,他们与学生之间并无教育培训合同,合同是学生和美国的CCS学校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应申请追加CCS学校为本案被告。且本案不属于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树人学校只是负责学生在美期间的住宿、交通、吃饭以及管理,并不负责教育。树人学校认为,学生与CCS学校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学费不退,学生中途退学是因为家长听信谣言,最终自愿中途退学,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州法院一审判令确认学生与该学校之间的合同于2016年解除,学校退还学生赴美的部分费用和误机赔偿金。判决后,树人学校不服提出上诉。在该案二审期间,三中院陆续收到与小刘情况相同的两名初中生和一名小学生的上诉案件,昨天三中院对四起案件合并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王晓飞)
Leave a Reply